速达财务软件v3之委托代销初始化和估价入库初始化
时间:2023-10-19作者:济南速达软件浏览量:次
在使用济南速达财务软件v3软件时,对于有委托代销业务的企业,在首次结账前还需要录入货品己经发出尚未进行代销结算的各项委托代销初始数据。
委托代销商品期初采用单据的形式按照代销客户逐项录入,其中仓库项目可以视为虚拟仓,而不是实物仓,为非必录项。
其他项目的操作方法可以查看《业务单据的基本操作》一章,此处不再赘述。
【提示】
1、单据中的成本价由用户手工输入;
2、如果该账套是通过账套初始数据导入或数据清空的账套,此处的初始数据将根据原有账套中每一个客户未结算完的代销商品自动生成;如果是新建账套,委托代销期初数据须由用户自行录入。
3、从原账套导入的未结算委托代销商品期初资料中,不应出现数量为负的商品或劳务类商品,也不应出现数量为零但有金额的商品记录;
4、在处理代销结算业务时,其初始数据可以与日常发生的委托代销商品一样被“代销结算”单引用。
对于期初发生估价入库并且尚未冲回的,应在济南速达财务软件v3软件创建账套后,首次结账前输入其初始数据。